連續2014-2016參加「臺南市本土文化及本土語言融入校本課程」獲國中組特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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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臺南市語文競賽屢獲佳績!
1.本校葉巧蓉同學參加台南市106年度語文競賽閩南語朗讀,榮獲第三名 2.本校李玨叡同學參加台南市106年度語文競賽閩南語朗讀,榮獲優勝 3.本校劉奕均同學劉沛嫻同學參加106年度南區初賽國中組客語口說藝術類,榮獲特優 4.本校劉奕均同學、劉沛嫻同學參加106年度全國總決賽,國中組客語口說藝術榮獲第一名 5.本校林東毅同學、李念慈同學參加台南市106年度「本土教育三項競賽」小小解說員,榮獲第三名 |
7.本校賴詠芸同學、陳品岑同學、周芃甄同學、杜雨柔同學、黃郁芯同學參加106年度台南市「本土教育三項競賽」微電影自製比賽,榮獲佳作 8.本校王乙棠同學參加台南市106年度「本土教育三項競賽」魔法語花一頁書競賽,榮獲第一名 9.本校蔡明蓁同學參加台南市106年度「本土教育三項競賽」魔法語花一頁書競賽,榮獲佳作 10.本校田翊弘同學參加台南市106年度「本土教育三項競賽」魔法語花一頁書競賽,榮獲佳作 11.本校夏晏婷同學參加台南市106年度「本土教育三項競賽」魔法語花一頁書競賽,榮獲佳作 12.本校許崇威同學參加台南市106年度「本土教育三項競賽」魔法語花一頁書競賽,榮獲佳作
13.本校林姵妤同學參加台南市106年度「本土教育三項競賽」魔法語花一頁書競賽,榮獲佳作 14.本校薛喻丰同學參加台南市106年度「本土教育三項競賽」魔法語花一頁書競賽,榮獲佳作 15.本校李品儀同學參加台南市106年度「本土教育三項競賽」魔法語花一頁書競賽,榮獲佳作 16.本校史唯良同學參加台南市106年度「本土教育三項競賽」魔法語花一頁書競賽,榮獲佳作 17.本校徐兆廷同學參加台南市107年度語文競賽客家語字音字形,榮獲第一名 18.本校林東毅同學參加台南市107年度「本土教育三項競賽」小小解說員,榮獲佳作 19.本校林東毅同學、張靈馨同學參加台南市107年度「本土教育三項競賽」微電影自製比賽,榮獲第三名 20.本校王乙棠同學參加台南市107年度「本土教育三項競賽」魔法語花一頁書競賽,榮獲第三名 21.本校吳文晶同學參加台南市107年度「本土教育三項競賽」魔法語花一頁書競賽,榮獲佳作 22.本校游佳峻同學參加台南市107年度「本土教育三項競賽」魔法語花一頁書競賽,榮獲佳作 23.本校張家瑞同學參加台南市107年度「本土教育三項競賽」魔法語花一頁書競賽,榮獲佳作 24.本校李沛陵同學參加台南市107年度「本土教育三項競賽」魔法語花一頁書競賽,榮獲佳作 25.本校林柏諭同學參加台南市108年度語文競賽閩南語演說,榮獲優勝 26.本校蔡汎鍒同學參加台南市108年度「本土教育三項競賽」魔法語花一頁書競賽,榮獲佳作 27.本校李沛陵同學參加台南市108年度「本土教育三項競賽」魔法語花一頁書競賽,榮獲佳作 28.本校蔡東芸同學參加台南市109年度語文競賽閩南語演說,榮獲第三名 29.本校李國楨同學參加台南市109年度語文競賽客家語字音字形,榮獲第一名 30.本校李國楨同學參加109年度全國語文競賽賽,國中組客家語字音字形,榮獲特優 31.本校蘇宥澄同學參加台南市109年度語文競賽閩南語字音字形,榮獲優勝 32.本校吳景竣同學參加台南市109年度語文競賽閩南語字音字形,榮獲第二名 ---------------------------------------------------------------------- 辦理魔法一頁書 臺南市 108 學年度「魔法語花一頁書」競賽計畫 壹、依據: 一、臺南市 108 學年度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 二、臺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超額比序競賽項目。 貳、目的: 一、藉結合本土語文俗諺創作「魔法語花一頁書」,融入本土語文學習。 二、融合藝術與人文,發揮個人創意,並與他人分享學習成果。 三、透過活動增強學生的本土語文,進而關懷尊重其他族群。 叁、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二、合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民族事務委員會三、承辦單位:新市區新市國小 四、協辦單位:臺南市國民教育輔導團語文學習領域本土語言組 肆、參加對象: 國中小每校參賽作品至少 1 件,共分「國小中年級 A 組」、「國小中年級 B 組」、「國小高年級 C 組」、「國小高年級 D 組」、「國中一般 E 組」、「國中美術班 F 組」共 6組: 編號 比賽組別 比賽件數上限 (每校) 1 國小中年級 A 組 4 班(3+4 年級)含以下 8 件 2 國小中年級 B 組 5 班(3+4 年級)含以上 15 件 3 國小高年級 C 組 4 班(5+6 年級)含以下 8 件 4 國小高年級 D 組 5 班(5+6 年級)含以上 15 件 5 國中一般 E 組 10 班含以下 10 件 11~30 班含以下 20 件 31 班含以上 30 件 6 國中美術班 F 組 設有美術類藝才班學校 10 件 伍、報名與送件:先進行網路報名後,再將作品郵寄送件。 一、網路報名:108 年 10 月 28 日至 108 年 11 月 8 日下午 5 時止。 報名網址 108 年 10 月份公告於本局資訊中心。 二、作品送件:一律以郵寄方式送件(不受理親送)至承辦學校新市國小。 (一)收件時間:自 108 年 11 月 1 日至 108 年 11 月 8 日下午 5 時止。 ※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收件。 (二)郵寄地址:744 臺南市新市區新市里 1 鄰中興街 1 號(新市國小教務處收) (三)信封請註明:臺南市 108 學年度「魔法語花一頁書」競賽參賽作品 三、送件內容:網路報名完成後,由報名系統列印以下文件,請備齊後始郵寄送件。 (一)送件清冊:參賽作品由學校統一送件比賽(分校請由本校一併送件),不受理個人送 件。一校以一次報名為限,請學校依組別列印送件清冊並完成核章。(二)報名表(含條碼):每份報名表僅可填一位作者。 1.網路報名時請詳填相關欄位,系統會自動產生報名表及作品條碼,請使用列印品 質佳的雷射印表機進行列印。 ※請於作品背面右下角位置黏貼條碼【約 5 公分(寬)*2 公分(高)】。 2.英文名以護照拼法或已登記註冊之名稱為主,若無則採通用拼音。 ※英文姓名規格需依據第二官方語言辦公室範例:英文名格式為「姓 名-字」 (注意姓後面不加逗號,姓名第三字小寫,例如:王小明 Wang Siao-ming) (三)作品版權聲明書:完成報名程序後,請列印授權同意書並親筆簽名(每件作品均 需填寫一張)。 (四)作品:(進行作品創作和指導時,請詳閱陸、實施內容之三、作品創作說明。) 1.請務必將作品條碼黏貼牢固,避免掉落影響學生權益。 2.每件作品請確認全乾並不會互相暈染,以正面朝內對摺,並於條碼黏貼同頁面 上方以迴紋針別上【報名表】和【版權聲明書】,放入送件信封袋內。 陸、實施內容: 一、每件作品不限語別,運用一句(或以上)之本土語文俗諺或智慧用語,進行主題式圖文 創作。 二、自選本土語文俗諺或智慧用語,限台語、客家語及原住民族語(含西拉雅族語),必須 2 含該句本土語文俗諺之羅馬拼音: 例句 1:人無照天理,天無照甲子。(台語) (Lâng bô tsiàu thinn-lí, thinn bô tsiàu kah-tsí.) 例句 2:食毋窮,著毋窮,毋曉計畫一世窮。(客語四縣腔) (siid mˇ kiungˇ, zogˋ mˇ kiungˇ, mˇ hiauˋ gie vag idˋ se kiungˇ) 例句 3:勤勞的人,肩上有露水,腳邊有螢火蟲。(馬蘭阿美語) (O malalokay a tamdaw, si’o’ol ko ’afalaan, si’alupaynay ko o’o.) 三、作品創作說明: (一)規格:請以四開畫紙(材質不限),進行橫向、單面創作,並於背面右下角位置黏貼 作品條碼【約 5 公分(寬)*2 公分(高)】。作品本身不可出現作者名字及學 校名稱。 正面:四開畫紙、橫向創作 背面:不做創作、右下角黏貼條碼 格式範例 作品條碼 黏貼處 (二)內容: 1.每件作品以一個主題進行創作:請以運用之本土語文俗諺或智慧用語為作品主題(或名稱)進行整頁或分格創作。【作品明顯以本競賽名稱為作品主題(或名稱)者,不予評選。】 2.本土語文俗諺書寫文字務必正確:本土語文俗諺書寫文字(含羅馬拼音字母)需符合教育部、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告推薦用字或該族群慣用字。用字可參考臺南市臺灣母語日網站\教學資源\本土語文俗諺書寫文字,網 址:http://web.tn.edu.tw/ma-lang/?page_id=2516 3.圖文內容符合該族群之語言文化特色及善良風俗為宜,且須明確標示閩客原語言別、族語別、腔調別,例如:客語海陸腔、海岸阿美語......,以利評審(字體大小不拘,必須加註該句俗諺之羅馬拼音字母)。 4.畫紙規格以四開平面繪製(無任何形式的黏貼技巧運用)作品為限,不限紙張材質, 3 惟使用材料限水彩、蠟筆、彩色筆、水墨、粉彩筆…等,媒材不得凸出,亦不得裝框裝訂護貝裱褙,未符規定者【不列入評選】。 四、作品本身不可出現作者名字及學校名稱。每人參賽至多以一件作品為限,參賽作品必須由學生親自創作繪製完成且未曾參賽過之作品,若有明顯模仿他人作品且違反上開規定經檢舉查證屬實,一律取消得獎資格不遞補。 柒、評選辦法: 一、評分標準:文字及羅馬拼音正確性 30%、文化特色 20%,內容主題 25%、設計視覺效果 25% 二、評選方式:邀請專家、學者、實務工作者進行評選。 捌、獎勵: ㄧ、學生組:頒發獎狀及獎品 1.第一名 1 位—禮券 800 元及獎狀一張 2.第二名 2 位—禮券 600 元及獎狀一張 3.第三名 3 位—禮券 300 元及獎狀一張 4.佳作—獎狀一張 5.單一組別參賽件數不足 60 件,只錄取前 3 名各 1 人 6.佳作若干名,總收件數量取前 20%並扣除前三名後之名額(無條件進位)。 二、指導教師 1.每位參賽學生可列指導教師至多 2 人。【若列 2 人則需分別為本土語指導和視覺藝術 指導】。 2.指導學生作品獲第 1、2、3 名之市立學校教師,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 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給予獎勵。 3.國立及私立學校指導學生作品榮獲第 1、2、3 名之教師,由臺南市政府教育局頒發獎 狀,並由學校視情況自行獎勵(含敘獎)。 4.指導學生作品獲得佳作之學校教師和非本市編制內之指導人員由本局製發獎狀表揚鼓 勵。 5.同一教師指導學生分獲各名次時,以最高獎勵一次為限。 玖、成績公告:108 年 11 月 29 日(星期五)前公告於本局資訊中心。 拾、附則:評選獲獎作品,其版權及修改權歸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所有,參賽者需填寫作品權 授權同意書(由網路報名系統印出),同意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有權使用於公開展覽、宣傳、續刊登或印製相關印刷品及刊載、轉載於各媒體,不另給酬。 --------------------------------------------------------------------------------------------------------- 221世界母語日活動宣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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